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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惠阳市淡水镇又一村花园第二期10D二楼房[不含室内财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二拍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13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止(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惠阳市淡水镇又一村花园第二期10D二楼房【产权证书/证明号:0455170号、建筑面积:70.28平方米】(详情见附件)。
注:该房产室内天花、墙体的装修有大面积脱落,部分窗户损坏,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参考价:依法通过摇珠选定,并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确定2025年11月6日时点的参考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零伍佰整(¥190500元)。
起拍价: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贰佰元整(¥137200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肆佰元整(¥27400元)。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粤1303民初4215号民事判决书;如有需要,请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若无法查询下载的可联系本院查阅(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
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清场交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清场方式和交付日期)
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
1、根据自然资源局复函称:上述房产所在项目无土地来源信息,涉案房屋转让问题属于涉及其他房产宗地用地手续不完善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惠阳区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惠阳自然[2022]297号)之规定,上述房产在发生转移登记时应先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在无限制(无查封、无抵押等)的情况下,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完税手续后,方可依照《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惠阳市淡水镇又一村花园第二期10D二楼房[不含室内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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