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26日10时至2023年8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信江西路3号附15-16号商铺和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河中巷9号1-202号房产,房产建筑面积约59.49㎡与92.73㎡。产权证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40236号。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85524号。
二、简述:本院依法(2023)赣1104执恢14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信江西路3号附15-16号商铺和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河中巷9号1-202号房产。抵押情况:有抵押,租赁情况和占有情况:商铺有租赁,未腾空。房产无租赁,未腾空。
估价对象评估结果明细表
估价对象 |
产权人 |
共有人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号 |
层次/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1 |
刘鸿云 |
刘鸿建、刘鸿川、刘鸿胜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40236号 |
上饶市信州区信江西路3号 |
砖混 |
非住宅 |
附15、附16 |
1/6 |
59.49 |
13235 |
78.74 |
2 |
刘鸿胜 |
谢静 |
上房权证上饶市字第3085524号 |
上饶市信州区河中巷9号1-202 |
砖混 |
住宅 |
1-202 |
2/5 |
92.73 |
6413 |
59.47 |
合计 |
—— |
152.22 |
—— |
138.21 |
特别提醒:1、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收费请见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计算一览表】。维修基金等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再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面积若有差异,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就应实地察看拍卖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即视为对该标的物现状公告面积的认可。拍卖成交后,不存在对标的物现状、面积确认及差异问题的处理。
4、该房屋可提供银行贷款,联系人赵经理:13870315611,因法拍贷程序不同于普通二手房贷款,请有贷款需求者竞买前向赵经理咨询相关流程。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信江西路3号附15-16号商铺,评估价格:787,400元,起拍价:750,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河中巷9号1-202号房产,评估价格:594,700元,起拍价:5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3年8月21日9:30统一在广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A227办公室集合集中看样,或自行前往。联系人:黄法官,电话0793-8666051、13755736666。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若符合法定优先购买权条件的权利人,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向本院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广信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9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城西灵山支行,账号:2057433000010926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3-8666051
监督电话:0793-8442908
联系地址: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