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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花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莲花县步行街营业用房一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莲花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莲花县步行街营业用房一套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公告) 
莲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5日10时至2021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两天)在莲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 taobao.com,户名:莲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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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莲花县步行街营业用房一套,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204.7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21日开始至2022年2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坐落在莲花县步行街,有关拍卖标的物的相关问题可来电咨询(0799-7228882)。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系莲花县步行街营业用房一套,该房产共四层,目前现状:第一层系店铺(两个),第二、三、四层系住房。 
4、本次拍卖标的物目前已出租,具体租赁情况可来电咨询。   
六、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登记过户。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2月20日前(节假日休息)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登记报名时应注册真实身份信息。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无。 
    2、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竞得者应将拍卖余款在2022年3月14日前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莲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县支行,账号:62284015871380217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799-7228882  周婷婷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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