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东河路560号(奥力孚商城)1幢313室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1ZJ1000551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东河路560号(奥力孚商城)1幢313室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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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50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1-09-09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5.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标的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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