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受 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对 宁海县科技园区23-01地块项目(给水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科技园区23-01地块。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室内、地下室及室外给水管道。其中室外DN20钢塑管162.16米,DN50钢塑管457.47米,DN100钢塑管1210.19米,DN150球墨铸铁管1148.24米,DN200球墨铸铁管178.61米,室外消火栓16个,各规格水表、阀门安装、阀门井砌筑、路面锯缝、拆除、沟槽挖土填土, 弃砼块装车外运等项目;室内DN20钢塑管420.7米,DN50钢塑管1786.45米,地下室DN20钢塑管319.01米,DN50钢塑管1775.79米,DN80钢塑管1046.49米,DN100钢塑管655.3米,DN100不锈钢焊接钢管7.84米,DN150不锈钢焊接钢管19.8米,DN200不锈钢焊接钢管13.13米,DN15不锈钢焊接钢管1.5米,各规格水表、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凿洞、补洞等项目。项目预算价为829621元,发包价为752747元[总价下浮10%,非竞争性费用60888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1382元、暂列金额39506元(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3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2.4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2.5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6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7本次竞包要求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21年9月9日9时00分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74-65229883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桥广场十五楼(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
联系人:叶莎丽
联系电话/传真:13968351433/0574-65207653
附件
1、所有投标人在竞包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滞留开标现场。
2、投标文件递交时需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微直播及微信群形式参与整个开标过程(后附开评标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向招标人(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开评标注意事项
1、开标程序:
(1)招标人在指定地点接收书面投标文件并核对登记,各投标人需扫描二维码加入微直播群以及微信群;
(2)开标过程中若发生需询标情况,将通过微信聊天形式记录询标过程。
(3)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微直播形式对外开放直播,开标各环节相应内容将在微信群内进行文字发布,各投标人需密切关注群内动态。
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温馨提示:
由于投标单位众多,请各投标单位至少提前一个小时赶至现场,超过竞包截止时间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