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nbsp;
nbsp;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1〕33号
nbsp;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nbsp;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nbsp;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万元) |
年均税收
(万元/公顷) |
供地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海自然字21117号 |
市区菊庄路南侧、白公堰港西侧 |
1.1608 |
商业用地 |
文化体育 |
1.5-1.7 |
≤50% |
≥20% |
15000 |
5500 |
竣工运营后3年300 |
40 |
390 |
1950 |
2 |
海自然字21118号 |
市区菊庄路北侧、白公堰港西侧 |
1.3727 |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
/ |
1.6-1.8 |
≤30% |
≥20% |
15000 |
7200 |
竣工运营后3年300 |
40 |
690 |
3450 |
3 |
海自然字21116号 |
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北侧、朝起云山南侧 |
5.7194 |
城镇住宅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1-1.5 |
≤25% |
≥30% |
/ |
/ |
/ |
70 |
13200 |
66000 |
nbsp;
二、地块挂牌出让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9月1日;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0: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657728 nbsp; 朱女士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31919 nbsp; 0573-87235151 曹先生黄女士
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5号502室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92908 nbsp; 冯先生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隆兴路118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87262727 nbsp; 徐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nbsp; 14:3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21117号、海自然字21118号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内投资额、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21117号地块:①项目建成后100%自持;②项目中不小于155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须用于文化体育产业;③项目投入运营后3年内,须新引入1家以上文化体育类公司,并纳统入规。
3、海自然字21118号地块:①项目建成后100%自持;②土地竞得人需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地块北侧白公堰港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4、海自然字21116号地块:当溢价率达到3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积,竞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积每次增加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倍数。竞拍配建房屋按照7:3比例无偿移交给属地国资公司和市实业投资集团,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经济开发区由拳路北侧朝起云山南侧地块竞拍配建房屋建筑面积协议书》。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nbsp;
2021年8月13日
nbsp;
nbsp;
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