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里试验区镇区提升改造项目(中兴大道中段)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6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ZB-202010249
2、项目名称:庄里试验区镇区提升改造项目(中兴大道中段)
3、预算金额:1,960,240.46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庄里试验区镇区提升改造项目(中兴大道中段),1项, 采购预算: 1,960,240.46元, 项目概况: 拆除原中央分隔带,新建车行道,交通工程和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中兴大道中段提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30 00:00:00 至 2021-01-1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6)、省外企业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09: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注明联系方式、所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26 14:30:00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二路1号西安金桥酒店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联系人:冯鹏
电话:177691230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琳 王涛
电 话:1315211593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