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 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已由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 项目编号:CCWS-LS2020001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 | 拟购数量 | 预计单价 |  
| 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一标段) | 保证耕地上剩余细碎柴草不具备搂起点燃焚烧的条件。 | 2175 | 600元/公顷 |  
| 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二标段) | 保证耕地上剩余细碎柴草不具备搂起点燃焚烧的条件。 | 2097 | 600元/公顷 |  
| 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三标段) | 保证耕地上剩余细碎柴草不具备搂起点燃焚烧的条件。 | 1690 | 600元/公顷 |  
| 乐山镇秸秆捡拾清运离田工程(四标段) | 保证耕地上剩余细碎柴草不具备搂起点燃焚烧的条件。 | 1206 | 600元/公顷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现金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所长 联系方式:1810431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9868314-601 3.监督机构: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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