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点科室建设刚察县人民医院儿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级重点科室建设刚察县人民医院儿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港鑫竞磋(货物)2020-039号
项目名称:省级重点科室建设刚察县人民医院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3000.00
最高限价(元):3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313000
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1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医疗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进口设备须提供有效的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25日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刚察县人民医院
地 址: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学苑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易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0-8652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港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东座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8827086
附件信息: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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