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拓鑫竞磋(工程)2020-013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海南州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项目 |
1 |
1718504.62 |
套 |
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楼地基,地沟内干管拆除更换维修 |
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二级)及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 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 520 号)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磋商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6-04 至 2020-06-10 17:3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洽购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16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16 09:30:00
九、 磋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海南州共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项目 |
10000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
账户名:青海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2010000000519294 |
电汇或转账 |
行号:402851020412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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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54919
传真:0971-6154919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
2、采购人名称:共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4-7560110
传真:/
地址: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南东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共和县财政局
联系人:共和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74-8520708
传真:/
地址: /
附件信息: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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