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修水县委党校宾馆公区和食堂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伟华-XS2018-002)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修水县凤宁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中共修水县委党校宾馆公区和食堂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伟华-XS2018-0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规格型号 |
备注 |
中共修水县委党校宾馆公区和食堂家具采购项目 |
1 |
批 |
95万元 |
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
包含所有配料及安装 |
1、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并有安装能力的合法公司,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1.2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及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1.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6参加竞谈时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供现场审查);
1.8供应商应当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转入并到达指定账号,并将加盖公章的保证金转账凭证放置在响应文件资格性证明文件里面;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11响应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此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1.12响应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环保产品的,必须为此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1.1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所要求的原件或复印件用袋独立封装,于开标日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标。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2.1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2.2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自谈判文件上网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3 获取谈判文件下载地址:修水县政府网(http:// www.xiushui.gov.cn/)点击“信息公开” 栏查找本项目“政府采购” 点击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打开,点击最下方的附件下载)。
3.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4、响应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作无效处理,不接受邮寄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5、竞谈地点: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江渡大道75号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参加竞谈时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6、采购人:修水县凤宁建设有限公司地址:修水县城 联系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8720216608 7、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谌先生联系电话:18607926338E-mail:1203527915@qq.COM 联系地址:修水县服装城11栋邮编:332400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0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响应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修水支行
开户名:修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1507 2750 2920 0060 594。
9、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修水县门户网http://www.xiushui.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水县门户网,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