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蛋鸡产蛋期复合预混合饲料采购询价函
LXXJ2018-105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经县采购办公室批准,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县农业局的委托,现对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询价项目:2%蛋鸡产蛋期复合预混合饲料(预算金额84500元)
品名 |
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2%蛋鸡产蛋期复合预混合饲料 |
见附件 |
6.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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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二、本次询价项目采购一次性报价;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最终发票结算价);
三、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
四、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投标人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品牌参数对比表及采购需求参数中所要求的证明、报告、认证证书等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单位所购产品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且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如:大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六、请将投标文件(设备目录产品的报价单及其他资料填写完整后,一正本一副本)于2018年11月26日10:30之前密封至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云路市民之家四楼)。 (另收取中标单位服务费800元)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投标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如咨询产品参数及要求等相关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越敏 18079968368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97588618
2018年11月19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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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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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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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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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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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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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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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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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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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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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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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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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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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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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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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询价供应商承诺函
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芦溪县农业局2018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物化补助2%蛋鸡复合预混料采购参数要求
采购参数:
需2%商品蛋鸡产蛋期复合预混合饲料,产品添加比例2%,每kg产品中需达到的成分保证值如下:
维生素A(KIU)330-440; 维生素D3(KIU)163-220
维生素B1(mg)≥110 ; 维生素B2(mg)≥310
维生素B6(mg)≥160 ; 维生素B12(mg)≥1.2
铁(mg)2800-27500; 锰(mg)3700-6100;
锌(mg)1900-4300; 硒(mg)9-22;
生物素(mg)≥6.9; 水分及可挥发性物质≤10%
备注:
1. 中标方应有足够的货源,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饲料包送到芦溪县芦溪镇葛溪村江西省葛溪正太禽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蛋鸡养殖示范基地。
2.供应方能提供投标产品参数复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3.货到付款。物资发放完毕后,由供应方提供正式发票,申请财政报账付款(发票开具单位需与中标单位完全一致,不得委托或转包供应)。
4.商品由正规厂家生产,供应单位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经营者,在芦溪县近两年政府招标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99-7566906 1807996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