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鄱阳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江西省鄱阳县第一中学图书馆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
一批 |
33万元 |
2、采购编号:JXMTZFCG-2018-027#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六)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管理系统和多媒体数字阅读系统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函;
(七)考虑到合同包中大部分为定制类产品,需要提供整体的布置等方案,特要求如下:(1)拟投标人于2018年11月22号下午三点半前到鄱阳县第一中学进行现场勘察事宜。 (2)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时应随带的资料:报名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勘察人员身份证原件。(3)现场勘察完毕,采购人将在已勘察过的潜在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上盖章确认已勘察过现场,确认后的单位介绍信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放入正本中)。(4)现场勘察完毕,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设备布置设计平面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5)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确认已勘察过现场的单位介绍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即使其已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仍被拒绝。(6)若因未实地勘察或者实地勘察后投标产品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其损失由投标人独立承担。
三、谈判文件的购买:
1、携带U盘;
2、报名时携带第(二)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验后归还)
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 -11:00,下午 14:30-16:30)。
标书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
地点:鄱阳县鸿泰湖城A2-602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4:30前递交给代理机构。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 181 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注:如响应方在规定的质疑时间以后提出质疑的,就表示已放弃了质疑的权利。
八、联系信息:
采购联系人:杨先生 13507935530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鄱阳县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793-6279518
地址:鄱阳县鸿泰湖城A2-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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