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就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移动执法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JXYCJKQCG-2018-30
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移动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环保移动执法设备 |
1批 |
14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11、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以上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三、标书发售、保证金
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17:00止,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四、投标保证金:2730元。于2018年11月13日17:00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汇入以下账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五、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壹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单独袋装,相关复印件须放在投标文件里进行装订。
4、投标文件密封袋封装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项目编号和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六、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开标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15: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流程
开标中此项目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八、定标方法
1、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预中标供应商。
2、对微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微小型企业的证明原件)。
九、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 陈蕴 电话:13687054906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黄 蓉18107958483
项目联系人:蓝宪法 13507959382(邮箱:512917785@qq.com)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二、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