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城西大道(南康区段)道路照明工程主材高杆灯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Y2018-NK-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8)676号计划,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其城西大道(南康区段)道路照明工程主材高杆灯等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GZQY2018-NK-C001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高杆灯(国产产品) |
8 |
杆 |
单杆3火,杆高15米,灯杆采用Q235钢质,高强度热轧卷板结构钢材一次成型,灯杆一次性加工完成后经酸洗处理再作内外热镀锌防腐处理。镀锌厚度不小于85UM.表面无锌瘤。锌疤及漏锌等现象,后表面喷塑处理,灯杆除与法兰焊接外其余无横向焊缝,且焊接均匀,没有漏焊,缺焊,夹渣等现象。 主杆110-230mm.灯杆壁厚4.5mm,法兰盘圆形六眼直径580mm,厚20mm,螺丝孔对角眼距450mm。符合GB/T13912-92标准,灯杆为白色。 全灯具采用铝合金型材加压铸成型、模组从下往上装卸。光源 280WLED*3,灯具参考尺寸:540*324*70mm±20mm 。芯片参考品牌:飞利浦、科锐、普瑞。电源参考品牌:明伟、茂硕、健森。 |
615353.47 |
2 |
双挑灯(国产产品) |
42 |
杆 |
单杆双臂,杆高12米,灯杆采用Q235钢质,高强度热轧卷板结构钢材一次成型,灯杆一次性加工完成后经酸洗处理再作内外热镀锌防腐处理。镀锌厚度不小于85UM.表面无锌瘤。锌疤及漏锌等现象,后表面喷塑处理,灯杆除与法兰焊接外其余无横向焊缝,且焊接均匀,没有漏焊,缺焊,夹渣等现象。主杆口径60-190mm.灯杆壁厚:3.5mm,法兰盘420*420*18mm,边眼距为300mm,符合GB/T13912-92标准,灯杆底部1.5米淡宝蓝,其余白色。全灯具采用铝合金型材加压铸成型、便启空气对流防护式电源分配箱,模组化散热,主光源360W,副光源160W、主光源灯具参考尺寸:915*327*128mm±20mm ,副光源灯具参考尺寸:655*327*128mm±20mm 。芯片参考品牌:飞利浦、科锐、普瑞。电源参考品牌:明伟、茂硕、健森。 |
3 |
电缆线(国产产品) |
505 |
米 |
铜芯电缆,规格:YJV-8.7/15KV-3*95mm2
国标产品 |
50.5 |
米 |
铜芯电缆,规格:YJV-0.6/1KV-4*70mm2
国标产品 |
2100 |
米 |
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规格:YJLHV-TC90-0.6/1KV-4*35mm2
国标产品 |
预算总金额(元) |
陆拾壹万伍仟叁佰伍拾叁元肆角柒分(¥615353.47)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在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须在磋商响应截止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11月19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十)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付款方式:货物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后以财政拨付为准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泰康西路43号新华书店二楼
电话:0797-6599919
传真:0797-6599919
邮箱:3086767861@qq.com
联系人:黄仁仪
开户名: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市支行
账号:14034101040017176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老卷烟厂内
电话:0797-6641388
联系人:江先生
赣州沁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