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ZFTX20180816054-1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功能要求 |
1 |
浔购2018B000116991 |
车载病人监护仪(进口设备) |
1台 |
55000.00元 |
用于在医疗环境中对患者的多种生理参数进行监护、记录并发出报警,而且可在医疗机构中输送患者时使用。 |
注:1、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允许其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提供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投标人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9)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投标产品经营授权);
(10)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8.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九江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 代老师 电 话:0792-8188829
地 址:九江市濂溪区德化路5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新湖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B座1520室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邮 编:332000
电 话:0792-8536277 传 真:0792-8536277
户 名: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九江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727030100100058984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