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氯片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8-NK-J090)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8)735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的委托,对氯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NK-J09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氯片(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150 |
桶 |
一、漂白精片·次氯酸钙药饼:(定制)规格∮100mm×60mm,每片重量≥250克、每桶16片重量≥4000克。
二、漂白精片·次氯酸钙药饼含(有效氯(Cl2),g/100g)≥58。
三、要求:每块药饼与设备配套使用,不能破损。
四、成交供应商要求将货物配送各乡镇村并投放设备。 |
60000.00 |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七)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03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谈判文件的购买: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8年11月08日15: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西路28号),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谈判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94736136630)(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响应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响应供应商账户。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竞谈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0797-6615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肖丽梅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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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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