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萍乡市安源区民政局复印机项目(采购编号:AYQ[2018]70号)询价采购公告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安源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复印机项目(采购编号:AYQ[2018]70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明细 | 简要技术说明 | 数 量 | 单价(元)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 AYQ[2018]70号 | 复印打印一体机 |  |   | 1台 | 8500 | 8500 |  
| 针式打印机 |  |   | 2台 | 5500 | 11000 |  
| 备注: |   |  
| 合计(大写)元 | 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 |  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 1 | 复印打印一体机 | 颜色类型:黑色;3.5寸触摸操作面板;干式双组分显影系统;标配网络功能:有线网络打印、Wi-Fi打印功能;支持身份证复印一键;涵盖功能:复印/打印/彩色扫描,速度≥22PPM;最大原稿尺寸A3;内存容量≥512M;供纸容量:标配纸盒:250页+80页(手送纸盒)最大:580页);介质重量:纸盒64-90g/m2、手送纸盘:64-128g/m2;配装双面器C1实现双面打印;标配双面自动输稿器AT1实现原稿自动双面复印功能,UFRII打印语言;扫描方式:拉式、推式,扫描后生成的电子文件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快速发送;功率:睡眠模式时2W;预热时间:主机电源打开时13秒以内,睡眠模式恢复时:4.3秒以内;保修服务整机2年或总计数器达到规定的印张,配送远程亦能e-Maintenance服务。配送工作台。 |  
| 2 | 针式打印机 | 点阵击打打式方式;打印头寿命≥5亿次/针,超高速打印达504字/秒,1+6联高穿透拷贝能力,并具备自动纠偏、自动对边、智能化测厚技术,内置浮动式打印平台,可自动适应打印介质厚度,最大打印厚度达2.8mm。完全满足专用证照的打印需求。 打印速度:≥252字/秒,打印分辨率:360×180dpi;字体支持:汉字、宋体、半角英、数字 等线体,美术体;控制代码支持:PR2-E,ESC/PK,IBM;双向逻辑选距,光栅定位;色带寿命:500万字符,纸张处理能力:单页:60-245mm,存折;105-241mm,拷贝能力:正本+6份,厚度:0.05-2.8mm,打印头:针数:24针,寿命:5亿次/针,缓存容量:256K字符集:GB18030大字库,送纸速度:最高20英寸/秒,能量等级:一级。 |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招标采购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并为最终发票结算价。(报价不得涂改) (二)售后服务:按国家质保。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产品彩色样式图样、所投产品祥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四)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中标单位需交纳开标场地费     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七)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1月8日 10:00点钟之前密封至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座向左边)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安源区民政局    联系人:姚隆    电话:1363593226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涛           联系电话:0799-666232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座向左边)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日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单位。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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