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环评通过审查 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在浙江宁波组织召开《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20年修订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审查会。经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认真审议,审查小组一致同意《报告书》通过评审,标志着本轮规划修订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性进展,将进入报批阶段。
自2021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启动新一轮宁波舟山港总规修订工作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效协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推动港口总规修订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本轮宁波舟山港总规修订中将规划环评作为关键环节,妥善处理港口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在“坚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构建“1个总报告+鸟类、鱼类、风险评估、湿地等4个专题”的规划环评体系,真正发挥规划环评对规划修订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港口规划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区划的协调统一。
下一步,规划编制组将充分研究吸纳审查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力争规划早日获批。待港口总规正式获批后,宁波舟山港将进一步增强港口发展动能,有效带动区域临港产业提质升级,促进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有力推动实现从世界大港迈向世界一流强港的转型升级,同时也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助力浙江省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宁波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港口“硬核”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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