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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泰康街1号之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 卖 公 告 
  (第六次无保留价拍卖)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6日10时至2022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泰康街1号之七。实物现状详见阿里拍卖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京东大数据网络询价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网络询价报告。 
  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如下: 
  序 
  标的物名称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增价幅度 
  (元) 
  1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泰康街1号之二 
  122,607 
  24,520 
  1,226 
  2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泰康街1号之七 
  292,298 
  58,450 
  2,922 
  3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36号B幢301房 
  148,116 
  29,620 
  1,481 
  4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36号B幢302房 
  146,965 
  29,390 
  1,469 
  5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36号C幢301房 
  156,365 
  31,270 
  1,563 
  6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36号C幢501房 
  94,196 
  18,830 
  1,883 
  7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36号C幢602房 
  96,133 
  19,220 
  1,922 
  8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赤坭大道中36号C幢701房 
  93,596 
  18,710 
  1,871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暂无优先购买权人;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泰康街1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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