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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和秀路88号地下室-1层50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四川省新龙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若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三、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6)川3329执59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该涉案标的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司法辅助拍卖工作。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川省新龙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6)川3329执59号
四川省新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8月31日10时至2026年09月01日1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财产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和秀路88号地下室-1层501号
起拍价(保留价):
34800.00元
保证金:
3000.00元
加价幅度:
300.00元
财产所在位置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和秀路88号地下室-1层501号
首封法院
新龙县人民法院
财产所有权人
成都XXXXXXXX公司
规划用途、土地权利性质、房屋性质
机动车位、出让、商品房
房产证号
川(2021)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290657号
该车位仅办理不动产总证,暂未办理分户独立不动产权证
建筑面积
26.95㎡,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土地使用期限
-2085年11月03日
登记时间
/
房产现状
无租赁、处于空置状态
权利限制
有查封、有抵押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别注意事项
1. 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2. 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可在本院指定的时间到现场看样,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了解拍卖财产现状,并接受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3. 本院不作标的物的过户承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产,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产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本次拍卖仅拍卖车位本身。
5. 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含欠税和可能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三日内凭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本院将不再保留税款。
6.该拍卖标的物据现场调查无物业管理费欠费情况,物理管理费70元左右每月。具体事项请前往咨询物业,关于该标的水、电、气费、维修基金及土地出让金等需由竞买人前往现场问询相关部门实际欠费情况,该标的物所欠的物业费、水、电、气费、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和秀路88号地下室-1层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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