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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康路52号3幢3-2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因行政区划调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已撤销,本案的相关工作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办理。故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06月11日10:00时起至2026年06月12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北碚区同康路52号3幢3-2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据评估报告记载:房屋建筑面积114.43平方米,套内面积96.7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钢筋混凝土结构。
该标的物所在小区名为悦江山云湖里,约建于2022年,标的物位于第3层,目前由案外人使用(不带租拍卖)。本次拍卖包含房屋所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室内装修及评估范围内的家具家电(清单详见评估报告)。现场勘查发现室内部分墙面有脱落,请竞买人注意。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法院及拍卖公司不对家具家电数量及使用性能作保证。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共欠物业费用合计12873.61元(截止到2026.4,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01.13万元, 起拍价:57.0244万元,保证金:5.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重庆市北碚区同康路52号3幢3-2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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