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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民法院关于一辆车牌号为“粤ETR193”的传祺牌小型汽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宁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12日10:00-2026年5月13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宁远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对下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辆车牌号为“粤ETR193”的传祺牌小型汽车〔车辆识别代号:LMGDK1G56C1007305;车辆型号:传祺牌/GAC6470D2C4;发动机型号:4B20K2;出厂日期:2012-08-24;初次登记日期:2012-09-13;检验有效期止日:2025-09-30;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日:2028-09-30;保险终止日期:2024-09-29;行驶里程208928KM(具体以交付时的里程数为准,且法院只提供目前车辆显示里程数,不负责其他查验)〕。
本次拍卖标的物网络询价结果取均值为人民币9200元,如需查阅询价文件,请点击本公告上方附件。
一拍起拍价为人民币6440元,保证金为1200元,加价幅度为120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报名,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或多人共同参与竞买授权一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和代理竞买人签订有效的书面委托书,在竞价程序结束24小时前的工作日交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人员录入相关报名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未由委托人亲自签订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录入系统等原因无权代理竞买的,由无权代理竞买人承担相应风险。
3.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本次可受偿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4.本次拍卖接受线下报名,需要线下报名的,请本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结束24小时前的工作日至宁远县人民法院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三、优先购买权的确认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应于开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人民法院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一辆车牌号为“粤ETR193”的传祺牌小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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