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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龙昌佳苑D区新雅时代广场208号商铺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竞买公告
五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五原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内蒙古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五原县龙昌佳园D区新雅时代广场208号。建筑面积:56.64㎡;规划用途:商业;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所在层:2层;房屋结构:砖混结构,层高:3.5m。
评估价:185383元人民币
起拍价:166845元人民币
保证金:16000元人民币
增价幅度:1600元人民币
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五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内0821执552号执行裁定书。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五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五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龙昌佳苑D区新雅时代广场208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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