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广告
信息搜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沙坪坝区永祥路 105 号负 1 号负1-444(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第【103314】号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2日

所在地区: 重庆
所属行业: 建筑房产物业
项目内容: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沙坪坝区永祥路 105 号负 1 号负1-444(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7月14日10:00时起至2025年7月15 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沙坪坝区永祥路 105 号负 1 号负1-444

据评估报告记载:权证号:渝(2018)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388395号,建筑面积共31.2平方米,套内面积共12.72平方米,层高约4米,地下车库共2层;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房屋证载用途为停车用房,实际用途为停车用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空间布局为标准车位。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4月29日,建成年代为2016年,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经过向物业调查无物业欠费情况,但不排除有欠费可能,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53200元,起拍价:532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暇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竟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请意向竞买人注意:因申请执行人在拍卖前已向执行法院申请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以流拍财产抵债。故该标的物可能只进行本次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核实并按法律规定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沙坪坝区永祥路 105 号负 1 号负1-444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备注: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上网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招标文件),进行预览招标文件。
详情咨询电话: 010-68282024 63486848 83684022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www.chinabidding.org.c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相关项目: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沙坪坝区永祥路 105 号负 1 号负1-178(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5/6/12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山路2号负1号负1-021(变卖)的公告2025/6/1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渝北区观月大道77号负1-227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2025/4/2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巴南区李渡路139号B区负2-693(第二次拍卖)的公告2025/4/17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希望路266号地下室栋-1层567号地下机动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2025/4/9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