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 “卖旧买新”、重点刚需人群及婚育家庭可再获叠加补贴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00
广西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 “卖旧买新”、重点刚需人群及婚育家庭可再获叠加补贴
9月26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及稳定房地产市场,该厅印发《2026年广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9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区开展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活动。
根据方案,本次补贴分为基础补贴和叠加补贴两大类,所有补贴项目共用总资金池,按审核通过时间先到先得,总额用完即止。
基础补贴方面,活动期间在广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总额高于25万元的,每套给予10000元补贴;合同总额等于或低于25万元的,每套给予8000元补贴;购买新建商品车位的,每个给予1000元补贴;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购房合同金额给予3%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类补贴同一购买人和同一房屋仅能享受1次。
叠加补贴方面,共设置3项补贴。一是“卖旧买新”叠加补贴,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广西区内出售自有二手住房并在活动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人,每套给予5000元叠加补贴;二是有关重点刚需群体叠加补贴,活动期间在广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离校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报到登记在广西区内的退役军人,符合任一身份的每套给予5000元叠加补贴,符合多种身份的仅能选择一种申请;三是初育和多子女家庭叠加补贴,符合国家婚育政策的初育家庭叠加补贴3000元、二孩家庭叠加补贴5000元、三孩家庭叠加补贴10000元,同一购房家庭仅可按最高孩次标准享受一档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叠加补贴仅适用于商品住房,符合2种及以上叠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购买不同类型的房产可分别申请对应补贴。购买人为两人及以上的,以其中1名购买人作为申请主体即可。
摘自 《南宁日报》 记者 凌剑伊 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