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坚定扛好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08:39
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坚定扛好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2026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浙江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强化政治引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科学管理,有力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1次,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严肃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精神和部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学深悟透,局党组带头领学,举办2次专题读书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循迹溯源”现场教学活动5次。坚持真查实改,查摆问题23项,形成具体整改举措29项。坚持开门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调研财政形势,全局上下开展了37项专题调研,充分收集基层意见,广泛宣讲财经法规纪律。
(三)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1次。探索建立“中央驻浙单位党建融合体”,首批吸纳11家中央单位,联合举办“政绩观青年说”、政府采购政策培训、过紧日子专题研讨等活动。创建“1611”党建品牌矩阵,局层面打造“潮·先锋”党建品牌和“财监清风·廉洁先锋”廉洁文化品牌,党支部层面创建“中枢护航·效能先锋、财行智监·数智先锋、浙里同舟·融合先锋、循规聚力·问效先锋、财金卫士·安全先锋、财监利剑·震慑先锋”等6个支部品牌,全局青年干部打造财监新“浙”班·青锐先锋青年突击队品牌。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党组书记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局内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31人次。深入推进机关纪检工作“三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局内重大决策机关纪委书记列席监督机制、处室重大工作事项和核查检查方案机关纪委事前会签机制,开展4次外勤现场廉政督导,切实做实政治监督,守牢廉洁从政底线。
(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邀请年轻干部旁听局长办公会议等19人次,通过监管业务落实专班组织年轻干部完成跨部门数字化协同需求梳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机制优化等3项重点工作。
二、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一)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力度。密切监控债务风险形势,建立高风险地区监控台账和风险提示机制,并定期向上报告监督情况。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全覆盖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跟进督促整改。深入推进有关专项检查,助力地方加强债务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督和调研,助推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二)推动中央重大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全过程监管。跟踪监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申报和分配下达、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对百余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省内通报、专题会议协调推进等形式,压实各地区、各单位责任,推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有力促进政策落地。二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监督。通过召开在浙中央单位金融工作会商机制、开展专项调研等形式,督促指导地方和金融机构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三是加强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监督。密切关注地方和驻浙中央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情况,加强政策宣讲和常态化监督,及时反映基层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问题困难。
(三)促进地方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跟踪地方经济形势,监控各地财政形势,每月开展区县财政运行情况“立体画像”,预警并推动处置苗头性问题。聚焦基层财政承受能力、社保运行等方面,深入十余个区县开展实地监督和调研,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督促有关地区举一反三、系统纠偏,问责多人。强化财政收入执行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查补收入征管漏洞,纠治收入违规问题,跟踪做好个别非税收入大额退付应急处置工作,推动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质效。
(四)督促驻浙中央单位规范预算管理。健全覆盖预算申报、执行、决算、资产、绩效、内控的部门预算闭环管理机制,高质量完成决算审核、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内控核查等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加大对系统单位、基层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从预算、资产、财务、账户管理等多方面,对4家系统单位和3个地区的全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现场监督,发现并推动整改一系列问题。
(五)保障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规范高效落实。一是严把预算申报审核关口。前移审核关口,常态化开展预审,通过事前政策指导,帮助主管部门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申报数据,把牢预算关口。二是推动执行监督提质增效。健全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同省财政厅建立联合会商、系统共用、力量共建、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加大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力度,对资金支付信息进行动态监控,深入多个地区开展现场核证,发现并督改问题72个。三是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4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深入9个地区开展现场复核,发现并督改问题139个。
(六)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一是监控预警浙江金融运行风险。每季度对浙江省金融运行状况和金融主要行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同人行、金监、证监以及部分重点金融机构开展联合会商,定期向部里报送报告。二是抓实国有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监管。全覆盖开展40家在浙央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备案,对部分金融企业开展实地核查。
(七)加大财经纪律整治力度。高质量完成中央企业有关专项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社保基金决算草案抽查监督,有力推进出口退税有关专项工作,探索强化资产评估机构检查,严肃查处并督改一系列问题。
(八)探索加强财会日常监督。一是推动中介机构日常监督扩围提效。强化对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开展年报提醒、监管座谈、重点督导。探索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监管,对6个资产评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并处置11方面问题。二是建立地方国企财务违规行为监督机制。依托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综合平台对地方发债国企审计报告开展案头审核,就有关线索对平阳县、缙云县开展实地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推动当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三是加强在浙非金融央企日常监管。拓展监管覆盖面,将浙江烟草等6家央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2家企业开展现场监督,发现并督改13类问题,推动完善制度4项。
三、加强财政监管科学管理
(一)校准财政监管工作方向。聚焦部党组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关切事项,统筹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方式,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基于“三定”职责和部里的方向性要求,主动探索开展地方国有企业涉债行为监督、资产评估机构日常监督等工作,主动加大对财政收入、出口退税、基层中央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凝聚财政监管工作合力。健全超长期特别国债联合监管专班机制、会计联合监管机制,有序开展在浙中央单位金融工作会商、地方财政经济运行会商工作,持续强化同省直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全面统筹监管力量,穷尽财政监管职能,以最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工作、重点监管事项。
(三)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健全内控体系,制定、修订制度5项,优化操作规程2项,推动严管理的要求贯穿到财政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督办管理,定期跟踪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部党组工作部署和局党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加强成果应用,优化财政监管“工具箱”,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统筹提醒、通报、整改意见、约谈、移送处置等财政监管全部手段,坚决推动有关方面就地做好整改、纠偏和问责。
(四)防范财政监管履职风险。严格监管裁量权管理,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集体民主决策。健全并严格落实检查日记、检查周报、工作底稿、问题清单等制度,减少选择性监督,严防权力寻租空间。加强监管履职的全过程监督,构建覆盖局内重大监管选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推进、重要问题处置等环节的监督闭环,将监管选择、监督检查、监管处理等权力运转的过程盯牢,切实防范履职有关的廉政风险。来源:财政部浙江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