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监管局:“三个坚持”推动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走深走实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08:03
湖南监管局:“三个坚持”推动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走深走实
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和规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湖南监管局坚持提前谋划、全面客观、问题导向,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
一、坚持提前谋划,做实前期准备
一是吃透评价指标体系,逐条明确评价思路。注重与地方财政部门、被评价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学习、深入研判评价指标体系,吃透一、二、三级指标设置逻辑,明确评价指标对应政策文件、实施效果,提前扫除评价盲区、厘清后续评价思路。二是精准选点,以点带面反映对象全貌。结合前期初步发现的问题,综合考虑资金安排、任务分配、支持项目数量、实施方式及完成进度等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现场评价点,注重覆盖不同区域、不同政策实施批次。在开展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选取的4个县区涵盖了不同实施批次、资金规模、支出进度、项目数量等,确保从多方面、多维度客观反映被评价地区全貌。三是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定向发力夯实工作基础。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与选点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为评价工作开展提供高效指引,同时前置沟通协调,及早让被评价对象掌握评价范围、时限、资料准备要求和现场查验事项,夯实工作基础,确保“进点就能干活儿”。
二、坚持全面客观,务求实事求是
一是全流程跟踪,紧盯资金流向。以项目入库申报为起点,从资金分解下达到国库集中支付进行连续跟踪。现场调阅项目入库资料、实施资料、集中支付凭证,确保资金流链条完整,对项目实施规范性、拨付及时性进行全面评价。在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绩效评价中,通过核查一体化系统数据与集中支付凭证,发现部分地方以拨作支问题。二是深入现场,掌握实施情况。资料核查与现场实地核验相结合,对照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逐一核实项目落地情况,深入项目实地查看农村污水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小型人工湿地等具体项目的实际建成效果,多方位核实项目建设是否达标、预期效益是否实现,避免单纯依托书面资料评价导致评价结果偏差,确保案头分析有依据、现场核查有实据。三是精准评价,全面精准画像。严格按照指标体系的评价要点和评分规则赋分,重点关注各县区共性的易扣分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做到“得分有据、扣分有因”,严格把关确保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反映现实状况。
三、坚持问题导向,树立评价权威
一是评调结合,促进政策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人民群众请教,由财政运行之“表”深挖业务实质之“里”,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整完善建议。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绩效评价中,针对评价发现的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及项目维护成本高等问题,为减轻基层维护压力,提出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推进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结合等建议。二是久久为功,立足长远发展。坚持高站位、求实效,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立足广大农民根本需求与基层治理能力实际,严格监管推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精准投放、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