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采规制“拼图”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09:43
完善政采规制“拼图”
■ 乐佳超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为此,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完善对小额零星采购的规制,积极促进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规范的有机统一。日前,财政部等两部门部署推进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这是完善政府采购规制“拼图”的又一重要体现,对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2022年,为从根本上系统性地解决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缺乏专门的制度规范等问题,构筑长效机制,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增设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将集采目录以内品目以及集采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部分项目的小额零星采购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在保证采购便捷性的同时,发挥批量采购的优势,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增强监管可控性。此次两部门明确了电子卖场的两大功能定位,其中之一就是将电子卖场作为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的交易平台,这将促进电子卖场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集采目录以内货物类产品采购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这部分小额零星采购的竞争性、公平性、价格合理性。
不同于集采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集采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由于不属于现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制范畴,往往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之外。这部分采购因小、散、频、急的特点,潜藏着内控管理薄弱、资金浪费、效率低下等风险。从财政支出的角度看,将这部分采购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是财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政府采购整体效能都有重要意义。此次两部门明确电子卖场的另一个定位就是将其作为集采目录以外货物类产品小额零星采购的服务平台,并对相关供应商和产品准入、交易规则、采购人主体责任等提出细化要求。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政府采购规制的“拼图”,使集采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小额零星采购有了相对较为科学有效的管理途径,为这匹“脱缰野马”套上“规则笼头”,有利于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很快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此次修订是否会在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层面,对电子卖场和集采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法的规范实效和制度效能,持续完善政府采购规制的“拼图”,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