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三个聚焦” 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08:16
内蒙古监管局:“三个聚焦” 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内蒙古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扎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紧扣财政金融监管主责主业,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以“三个聚焦”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把牢监管工作正确方向
(一)深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自觉。内蒙古监管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政策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推动党建融合,擦亮监管底色。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组建“党建+金融监管”攻坚队伍,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穿风险防控、监管履职全过程。紧扣防范化解风险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监管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党建工作与监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服务中心大局,精准靶向发力。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紧盯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落实、区域金融风险防控、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等关键领域,强化监管的权威性、规范性、有效性,助力财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聚焦工作重点,构建闭环监管体系
(一)强化动态监测,筑牢风险防线。严格规范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制度执行,聚焦资产、负债、利润、不良资产等核心指标,定期归集相关机构财务报表,常态化开展数据汇总分析。对属地中央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紧盯关键环节,深入实地核查,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促进中央金融企业不断健全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深化调查研究,服务科学决策。发挥属地优势,坚持监管和调研工作同步推进,围绕属地中央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不良资产处置、呆账核销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实情、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务实对策,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和“参谋”作用。
(三)狠抓整改闭环,强化监管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监管排查发现的问题,紧盯整改成效,通过建立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的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问题整改,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切实把监管成果转化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实际成效。
三、聚焦协同共治,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一)深化跨部门联动,构建共治格局。坚持协同联动、同向发力,加强与地方财政、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横向协作,健全信息共享、业务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与工作交流。构建党建互融、业务互促、监管互动的协作模式,联合开展风险排查、政策督导,形成央地联动、同题共答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金协同联动,打通政策落地堵点。定期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座谈交流,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加强沟通对接,精准掌握实际情况,破解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将财政金融协同优势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的工作实效。
(三)深化内部协同整合,提升整体履职效能。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理念,打破处室壁垒,加强局内各处室联动协作、互联互通,定期对重要问题线索、监管信息开展研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力,提升监管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