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倾向性,采购人需要注意什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16
避免倾向性,采购人需要注意什么?
政府采购的公平性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关乎市场活力和供应商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现倾向性问题,不仅易引发供应商质疑投诉、拖慢项目进度,还可能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滋生廉政风险。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如何筑牢公平竞争、杜绝倾向性的防火墙?
紧盯需求调查
斩断量身定制空间
铲除倾向性滋生土壤,关键要把控好采购需求这一源头环节,若直接照搬供应商提供的未经甄别的参数,采购需求就容易指向特定主体。
要杜绝量身定制倾向性条款,就要扎实开展需求调查,打破供需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明确要求,采购人需通过咨询、论证、问卷等方式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市场供给、同类项目成交数据等情况,调查对象不少于3个且覆盖不同规模、不同技术路线。“对于参数、需求存疑之处,还可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研判,而专家的合理调整意见,采购人通常也都会采纳。”一位集中采购机构业务负责人说。
采购需求编制中,采购人要摒弃主观偏好,将个性化需求转化为可量化指标。上述业务负责人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倾向性愈发隐蔽,采购人需细致调研甄别、严防隐形壁垒。例如,货物类采购应优先采用通用参数,不得指定品牌、型号。服务类采购项目应适度设置业绩要求和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应与项目规模、技术复杂度相匹配,避免与实际需求无关,确保中小企业公平参与;资格条件(如证书、资质)必须与服务内容直接相关,且不得超出项目实际需要,避免排斥中小企业与新成立企业。“项目人员配备必须与服务内容相关,不得设置无关资格条件,防范变相设限。”某政务信息化服务业务负责人何高伟说。
此外,部分采购人会前置审查以防范风险。例如,某三甲中医医院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该院会在招标前公示采购需求,通过组织多科室研讨、抽取专家论证等方式,避免出现排他性条款,保障需求合规。
内外双向监督
筑牢公平采购坚固防线
除了把控好需求编制环节,避免倾向性还需要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依托制度约束,形成内外监督的合力。
对内,采购人要率先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将内控要求融入采购全流程。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实施计划、采购需求开展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专利、商标、品牌或单一技术路线,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合规,评审因素是否存在倾向性等风险点,审查全程留痕、明确责任到人。
在某业内人士看来,采购人要完善内部权责分离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对需求合理性负责,采购部门对程序合规性负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避免单一部门全程主导。在评审环节,采购人代表需严守评审纪律,不发表干扰评审的言论、不暗示偏向特定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时需主动申请回避,坚守客观公正立场。
对外,采购人也应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通过指定媒体公开采购意向、积极答复供应商质疑。借助供应商对技术参数的敏感度,及时修正不合规需求,形成采购人自查自纠、行业监督内外协同的合力。
采购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唯有规范采购需求、严控评审、筑牢制度防线,才能规避倾向性,让每一分采购资金都彰显价值。 刘夏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