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监管局:融贯财会监督权威性有效性 打通转移支付监管“最后一公里”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8:19
湖南监管局:融贯财会监督权威性有效性 打通转移支付监管“最后一公里”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直接关系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与中央政策落实落地。近年来,湖南监管局立足“探头”“哨兵”定位,坚持“守土有责”,聚焦转移支付监管主责主业,在严肃查处问题的同时,着力在推动整改、深化运用、构建长效上下功夫,将监督权威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机制创新破解监督整改难题,以精准举措狠抓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监督屏障。
一、构建协同责任体系,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
彻底整改财经领域问题,必须凝聚地方主管部门合力。以往单一监管模式易导致整改“单打独斗”,湖南监管局打破部门壁垒,构建跨层级、跨部门的责任共同体。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申报审核中,湖南监管局改变过去简单通报问责的方式,主动与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问题整改落实分工合作机制”,明确三方权责:监管局负责精准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标准、全程跟踪问效;省财政厅从资金拨付、使用全链条压实责任,细化资金管理规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一反三,迅速组织专项督导组直插项目现场,在全省开展同类问题拉网式排查,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核验等方式,确保整改真实有效。相关工作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形成“监管引领、部门主抓、党政推动”的闭环格局,极大增强了监督穿透力。
二、推行整改责任清单,变“模糊要求”为“精准对位”
为防止整改“打白条”、责任悬空,湖南监管局在工作实践中推行整改责任清单制,创新推行“一问题一清单、一清单一专班”的精细化管理模式。针对问题集中的县(市、区),不仅要求报送整改方案,更需同步提交详尽的“整改责任清单”,明确四大核心要素:具体整改措施需细化到“资金清退时限”“流程优化节点”等可操作层面;责任划分需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政府分管领导、部门直接责任人的“双责任”体系;完成时限实行“倒计时”管理,精确到具体日期;验收标准则量化为“资金回收率”“项目完工率”等地方财政管理绩效可考核指标,真正实现“问题到岗、责任到人、时限到日、考核到效”。同时,建立整改进度按月反馈与动态跟踪机制,对滞后不力者及时提醒督办,推动整改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落实”,确保过程不偏航、结果不走样。
三、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变“一查了之”为“跟踪问效”
着力构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验证效果—促进管理”的全链条闭环,让监督成果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在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中,不仅聚焦当年问题整改,更将监管结果与次年预算分配直接挂钩,联合省财政厅建立“绩效评价—资金分配—后续监管”联动机制:对任务完成差、效益低的地区核减补助;对整改好、绩效优的地区予以倾斜。通过持续跟踪问效,不仅推动多名责任人被问责,更倒逼地方转变工作思路,从“争项目、争资金”转向“优项目、提效益”,推动监管“软建议”变为预算分配“硬约束”。
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变“点上纠治”为“制度优化”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完善。在监管中发现部分市县资金拨付慢、项目推进迟等共性问题后,不仅督促加快进度,更深入剖析审批环节冗余、部门衔接不畅、系统支持不足等根源,指导主管部门优化财政资金审核流程,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修改违规支付资金预警拦截规则。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模式提升了监督成效,从根本上督促提高属地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从“个案纠偏”到“系统治理”的跃升。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