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如何做好非歧视性审查?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0:36
采购人如何做好非歧视性审查?
非歧视性审查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中重点审查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防止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的倾向性条款,确保公平竞争。那么,采购人如何做好非歧视性审查呢?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及相关政策文件,非歧视性审查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
制度建设方面,采购人应建立由采购、业务、监督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审查工作机制并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审查意见、修改记录须书面归档,确保责任可追溯。“采购人要想做好非歧视性审查,减少歧视性条款的出现,不仅需要出台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不同类型项目所需的各种资质内容。还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并在确定采购需求环节单独设置审核流程。如果系统识别出歧视性条款或其他违规内容,就自动拦截。”吉林工商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科科长李欣说。
严审核心条款也是采购人避免歧视性条款的重要举措。如在资格条件方面,不得设置注册资本、纳税额等规模壁垒,遵循“必要且最低”原则;技术要求上,严禁指定品牌、专利等,或将技术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作为资格标准。“为降低出现歧视性条款的风险,我们会根据项目特点制作相应的审核表,审核内容重点覆盖资格条件设定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等风险点。”新疆金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霞说。
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介绍,如果技术参数采用某品牌独有规格、专利设计或市场稀缺型号,容易被认定为歧视性条款,而采用“≥”“≤”等区间化、开放性表述,可保障更多供应商具备参与资格。
此外,邀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也有助于确保参数设置客观。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余春英指出:“高校教学、科研设备采购专业性强,邀请技术专家参与审查,可有效避免参数设置偏向性,也能确保至少有3家代表性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保障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