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山西进一步规范政采工程活动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34

山西进一步规范政采工程活动

本报讯 记者彭勇琪报道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政府采购工程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政府采购工程程序以及工程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等。

《通知》明确,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的非依法必须招标政府采购工程。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程序。同时符合政府采购工程和依法必须招标工程范围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货物和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招标人应当在开展招标活动前依法在山西省财政厅建设的政府采购平台进行采购计划备案,同时在山西省依法建设的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然后在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活动结束后在政府采购平台按要求上传招标投标资料、录入合同并公示。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采购人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通过全省政府采购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通知》提出,工程采购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是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招标人或采购人均应当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招标人或采购人应当在启动采购程序前完成政府采购预算编列、意向公开和采购计划在政府采购平台的备案,未经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展采购活动。二是规范“预采购指标”使用,预采购指标政策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预算资金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采购的项目、需保持服务稳定性的经常性项目、年中追加资金因情况紧急等确需在预算正式下达前开展的项目。预算到位后切换为正式指标进行支付。严禁滥用预采购指标规避预算约束。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等国家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并要在采购文件和公告中明确,采购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公示政策执行情况。在工程建设和相关货物、服务采购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5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