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夯基石 ——江苏省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法规建设综述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59
建章立制夯基石 ——江苏省政府采购三年行动法规建设综述
■本报记者 付娟
2024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江苏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任务和职责分工》,紧扣“整、建、促”工作主线,力争在三年时间内,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起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制定规章稳支撑
在此次三年行动中,江苏省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管理办法和指引,为政府采购领域的变革提供稳固支撑。
2024年,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明确发布内容和时间要求,显著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家龙提到:“2023年,在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评估中,很多采购单位被扣分。信息化透明度评估要求原本分布在各个法规中,此次通知将其汇总于一个文件,成为采购人的专属‘工具书’,清晰明了。”凭借这本“工具书”,采购人均能按要求准确发布信息。自2024年4月1日起,江苏省政府采购各类公示、公告信息统一通过“苏采云”发布,全口径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2024年,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达17.82万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细化货物和服务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实施要求、审批流程、监管职责等事项,全面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有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旨在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各机关主体责任,规范了档案归集内容,对档案管理和利用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清晰界定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电子化档案保存方式,全方位保障档案管理规范化与科学化。
《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履约验收管理,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细化履约验收组织形式、实施流程等具体操作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将采购人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纳入监管范围,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和当事人权益,为政府采购项目顺利收官保驾护航。
规范统一明准绳
江苏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标准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为推动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落实需求标准方面,江苏严格执行台式计算机等国家出台的信息化产品、绿色数据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办公场所类)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并借助信息化技术将需求标准嵌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推动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目标。
2025年,江苏落实货物招标和工程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以及房屋租赁等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标准文本相关要求,并持续推进通用货物、服务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执行。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规范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编制与使用,减少因文本不规范引发的争议和纠纷,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在需求标准建设方面,江苏牵头开展电梯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订工作,会同多个部门起草《电梯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送审稿)》并报送财政部,完善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推动规范电梯市场。
与此同时,江苏积极开展省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订试点工作。2024年,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明确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需求时,应明确食品抽检服务任务类型和采购内容,同时给出服务内容和服务需求明细表格示例。刘家龙表示:“这是江苏省首次发布的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接下来,对于公检法部门服装采购等常态化大项目,江苏省财政厅将陆续联合相关部门制订部门分散采购大额需求标准,通过明确、规范的采购需求标准,为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提供科学指导,保证供应商竞争报价的基准清晰明确,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
“云”端赋能优服务
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江苏印发通知,在全省集中采购业务全部“上云”的基础上,推动全省分散采购项目全部纳入“苏采云”实施。截至2024年4月1日,江苏成功实现全省政府采购项目(除乡镇)全部“上云”“一网通办”,打破了地域与时间的限制。同时,江苏推动乡镇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试点,2024年11月,兴化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上线系统,顺利完成首个乡镇限额以上项目一体化全流程电子化业务工作,标志江苏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直达乡镇。
2024年,江苏先后印发《关于省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的通知》《省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第二批)》,上线省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成为供省级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服务和工程类采购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商城提供公开比选、邀请比选、直选三种采购方式,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合同管理、履约验收、支付管理的线上全流程闭环操作。截至2025年4月底,服务商城共上架147个品目,注册供应商27743家,成交金额15.58亿元,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活力与发展潜力。
江苏还发文要求采购人在发布采购公告前,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苏采云”在采购文件确认环节,增设“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登记”功能。为协助采购人开展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苏采云”设置采购文件辅助审查功能,提供采购文件大数据筛查功能,并反馈公平竞争审查报告供采购人参考。
创新政策效果显
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江苏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发挥,在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绿色采购等方面成果丰硕,为相关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江苏建立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的管理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印发第八批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目录,涵盖医疗器械、数据管理平台、办公管理软件等领域的39家企业70个创新产品,2024年全省采购创新产品1.5亿元,为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刘家龙表示,2025年,江苏重点指导采购人开展创新合作采购,2026年,将研究制定创新产品商业化后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江苏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措施,确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2024年,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78.75%。江苏还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助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2024年,江苏绿色建材采购金额20.17亿元;自2025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101个市(市辖区),江苏南京、常州、盐城、淮安、泰州和宿迁六市入选等。
“接下来,我们将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标,找短板,补差距,进一步加强标准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法规有效执行,持续完善法规体系,为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刘家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