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做好“三个结合” 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09:03
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做好“三个结合” 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推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云南监管局立足财会监督职责,做好“三个结合”,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做好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强化履职尽责
《意见》指出“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既要做好监督工作,又要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云南监管局积极履职,做好监督与管理相结合。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相关处室明确贯彻落实《意见》和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财经纪律“带电长牙”。
二是强化宣传贯彻。利用监督检查核查、调查研究、主题党日等各项活动与监督对象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宣传贯彻《意见》精神,解读《意见》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及时答疑解惑,让监督对象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是强化管理服务。通过日常监管、座谈交流,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对方存在的困难问题、对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实际行动帮助监管对象解决困难、优化自身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强化管理服务。
二、做好现场检查与后续审理相结合,树立系统观念
《意见》明确新时代财会监督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审理工作是对监督成果的严格把关,有利于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成效,云南监管局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做好现场检查与审理工作相结合。
一是做好审理准备。在检查期间就不折不扣落实“问题清晰、证据完备、认定恰当”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有明确的违规依据,在检查成果上报时,将整体成果清晰地呈现在审理组面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审理工作期间把着力点放在性质严重、具有典型意义、专业性较强的重点问题上,确保一般性问题能够在初审阶段一次性审理通过,通过集中审理和专家论证等环节对重大问题进行系统性专业性研判,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审理工作是再学习、再提高的重要机会,云南监管局以审理工作为“镜”,利用“被审”,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学习财政部相关司局的科学统筹方法和各监管局的先进检查经验,取长补短、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做好具体业务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提升监督效能
《意见》指出“优化监督模式与方式方法”,为提升监督效能,云南监管局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坚持查调结合,扎实做好财会监督调研,结合具体监督业务,建立调研台账,有序推进整改,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做到查调结合。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为做好新时代的财会监督工作,云南监管局在《意见》印发后,第一时间制定财会监督调研工作实施方案,选取调研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调查提纲,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结合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核查工作实际,了解云南省财会监督现状,为后续更好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云南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按调研对象的不同类型,分门别类登记调研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紧盯各类财会监督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做到对各类型调研对象急需解决的问题心中有数,主动回应调研对象关心的问题,深挖难题背后的成因,思考解决难题的对策。
三是重视后续整改。云南监管局坚持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针对调研发现问题情况,云南监管局通过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提出解决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来源: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