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财政部责令废标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04日 09:00
招标文件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财政部责令废标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九百零五号)显示,由于该项目存在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及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根财政部责令采购人废标。
以下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九百零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MGPC2022HG02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扩容整合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富道工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67号10A房
被投诉人1: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七路99号
被投诉人2: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的6项技术参数和1项评分标准具有指向性与排他性,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鉴于本项目存在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及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财 政 部
2023年4月27日
赵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