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出入评标现场吗?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2日 08:5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这是《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那么,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机构,是否可以出入评标现场呢?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建设工程项目,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出入评标现场,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规定,评标过程中,禁止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出入评标现场,如果专家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解释,只能通过监控视频、语音系统或电话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有的地方规定,只允许1名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且直至评标结束后才能出来,期间不可随意出入。
 
  据了解,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场交易行为,日前杭州市有关部门日前印发了《评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评标开始前准备阶段、评标结果资料交接阶段,以及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出入评标室进行了规范。
 
  根据《方案》,在评标开始前准备阶段,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并对评标室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评标系统运行正常。评标开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评标要求和系统操作进行讲解,并协助完成专家组长的推选,准备妥当后即退出评标区域,由专家独立开展评审。
 
  在评标结果资料交接阶段,评审全部结束前,由专家通过评标室录音电话通知签到处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再次进入评标室,做好评审资料的整理核对等工作。重点检查资料是否齐全、专家签名有否遗漏,该阶段评标专家除补签名外不得改变评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资料。在代理人员做好评审资料整理核对前,所有评标专家不得离开评标室。资料整理核对完成后在系统上确认“评标结束”,关闭电脑等设施设备。
 
  对特殊情况的处理,通常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后,中途不得再次进入评标室。评标过程中专家如有疑问,可通过评标室专用录音电话与交易中心签到处联系,由签到处工作人员通知监管机构协调解决。特殊情况必须要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保障人员进入评标室协助的,须经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同意并登记后进入评标室,处理完毕后立即自行退出。
 
  那么,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进入评标现场呢?某业界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可以进入评标现场的。例如,87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要履行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等职责”;第六十六条又规定“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某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那边没有禁止采购代理机构出入评标现场,但也不是“随意”出入,至于出入要求主要看代理机构的内控制度管理规定。某集采机构工作人员称,他们那边也是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出入评标现场的,因为工作人员打印资料,存放评委手机都可能会出入评标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作者:董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