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专家到场后须回避怎么补助?广东发文明确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08:00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规范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该厅印发了《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次修订,我们主要对专家到达评审地点须回避,产生的交通费如何补助;评审专家的午餐或晚餐怎么安排;以及休息时间如何计算等,做出进一步明确。”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是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为了统一标准,对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也进行了修订。
 
  《通知》明确了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进行计算和支付。评审费按照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计算:超过整数时数不足0.5小时(含0.5小时)的不计算,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评审时间从评审专家到达评审地点参加评审的时间起至评审结束(完成评审报告)止。
 
  关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计算标准,《通知》明确,评审在当天完成的:评审时间在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审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通知》还明确,评审时间需跨日的,首日的评审费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从次日起的评审费按下列标准计算:评审时间8小时(含8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小时100元支付;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那么,专家到场须回避如何进行补助呢?“对于到达评审地点的评审专家,按规定须回避或评审因故取消、改期的,提供补助200元。同时,我们还明确,评审结束时间超过12:00或18:00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统一安排午餐或晚餐,并承担相关费用。用餐时间计入评审时间。评审期间,可以统一安排适当休息时间。适当休息时间0.5小时以内的,计入评审时间;超过0.5小时部分不计入评审时间。”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作者:董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