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春季油茶苗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H2023-DY-FX001
项目名称:2024年春季油茶苗木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7.83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83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方式:电话、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邮箱:15970808861@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大余县林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户名:大余县林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大余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35029285000017336),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中标总金额的20%作为苗木定金,定金在结算苗木款时从苗木款中不计息如数抵扣。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提供税务发票、苗木费、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运输等费用。乙方将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根据验收合格的数量、对应的单价结算,1个月内支付给乙方苗木款。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成交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乙方未完成项目实施甲方则不退返履约保证金。
5、响应方式: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6、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余县林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余县白石寺
联系方式:赵先生:135767514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星星汽车美容中心后栋二楼
联系方式:严女士:0797-8720118、19070644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电 话: 0797-8720118、19070644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