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务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务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78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78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桂阳县人民法院的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务通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务通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DCZZYCG(2023)019
3、采购项目预算:77786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1 | 桂阳县人民法院审务通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一项 | ¥777860.00 | ¥777860.0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磋商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3年12月1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三。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桂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侯主任
电 话:17373513966
地 址:郴州市桂阳县翡翠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8053256040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郴州市桂阳县翡翠路1号
联系方式:侯主任17373513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18053256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主任
电 话: 17373513966